学着像孩子那样生活
每位父母都来自儿童世界,都有自己的童年生活。然而,今天的生活充塞了父母的头脑,使父母在心理上保存的儿童天地越来越窄小,结果就出现了一个怪现象,来自儿童世界的人,越来越不理解孩子。童年熟悉的一切,今天却变得生疏起来。新的世界、新的思想、新的情趣、新的生活习惯、新的社交需求等,代替了童年时期的一切。父母们自然地脱离了儿童世界,也就不能理解孩子的心理。
其实,儿童世界像成人世界一样,宽广、博大,父母要理解儿童世界,就必须走进儿童世界,了解孩子的发展特点——
孩子如何认识自己
人终生都在不断地认识自己,童年期是人认识自己的第一个大的阶段,是人对自己的认识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成熟的时期。其间,入学前的孩子更是处在这一成熟过程的初始阶段。
初生的乳儿还不认识自己,在0~3岁这3年的过程中,他从认识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力量、自己操纵和摆弄客观事物的能力认识到自己是个独立的人。并且,在同父母、他人的交往中,逐步认识到自己不仅有吃、喝、拉、撒、睡的需要,还有同他人交往、玩耍的需要,希望他人关怀、爱护的需要等社会性的需求。同时,在交往中他还会得到父母和他人的评价,从自己的行为表现中逐渐明白自己是“乖”,还是“不乖”;“好”,还是“不好”;“对”,还是“不对”。
在这一基础上,3~6岁的孩子开始逐步对自己有了更多、更复杂的认识。这些认识在游戏中和在现实中有极大的不同。
在游戏中,特别是有情节、角色的游戏中,孩子幻想自己成为最完美的人。比如,扮演一位医生,他会认为自己的医术最高明,可以治好一切病人,并表现出极好的医德,同情、爱护病人,对病人十分体贴。扮演解放军战士,他会表现得最勇敢,认为自己一定可以打败一切敌人。如果他是个空军飞行员,那么他的飞机一定是飞得最高、最快而且是最厉害的,可以战胜一切敌人的飞机、军舰、坦克。……总之,他表现得自己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这种幻想的自我认识和表现,在角色游戏中随处可见,应该得到老师和父母的鼓励,因为它虽不成熟,但却是一种积极向上、追求美好、成熟的心理倾向。
在现实生活中,孩子的自我认识和表现则是很不成熟的。主要表现在:
片面性 孩子在观察和评价别人时,常常是只顾一点,不及其余,而且注意的是别人的某些缺点;在评价自己时,常常也是只顾一点,不及其余,但却倾向于强调自己的优点。
表面性 孩子观察、评价自己或他人,往往只注意外部行为,并以此为准评价优劣。
依赖性 孩子的评价常常受成人(特别是父母和老师)评价的影响。
易变性 由于孩子认识和评价的片面性和依赖性,促成了他评价的易变性。由于缺乏稳定的自我判断能力,孩子的评价易受成人暗示的影响。由于片面,则出现看到他人这一点则认为好,看到另一点又认为不好的情况。
孩子的这些认识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教育的引导下,会有一定的改变,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可能有比较大的变化。比如,在父母和老师的正确引导下,他会很快学会不仅看到别人的缺点,也看到别人的优点。
孩子怎样同他人交往
人际交往的现象在孩子一出生就出现,但其成熟的交往能力,却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才能形成。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范围的扩大,孩子的人际交往关系大体有3个层次,它们并不互相排斥,出现却有先后。
孩子出生后,首先出现的是亲子交往关系,通过同父母或主要照顾他的成人的交往,孩子体验着最初的人际关系特征,并获得各种心理感受。父母精心的照料使孩子舒服,粗心大意、照料不当使孩子痛苦;父母的笑脸使孩子快乐,父母的怒容使孩子不安;父母的拥抱、亲吻,使孩子感到温暖,父母的冷漠使孩子感到寂寞;等等。总之,最初良好的亲子交往,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孩子生活的第二年,逐渐出现追求玩伴的倾向,从而出现玩伴交往和玩伴关系。这是孩子人际交往的第二个层次。它的出现并不排斥亲子交往,但也绝不能用亲子交往代替。在此之后,如果孩子只有父母,而无玩伴,则很难健康地适应人类社会环境的人际交往关系。所以,帮助、支持孩子建立玩伴关系十分重要。其后上学的同学关系、工作后的朋友关系其实都是玩伴关系的延伸。可见,这种关系是伴人终生的。
在3岁前,玩伴关系的建立常常是个体间的、一对一的,还不具有群体交往的典型特点。到了幼儿期,孩子的交往关系在玩伴交往的基础上形成群体交往的特征,就是说,一群玩伴可以有情节、有角色地完成一个游戏,从而模拟成人社会交往生活的某一个侧面,学会成人交往的规则。这是孩子学习并把握人际交往的第三个层次。
在这一时期,成人要在以下方面多做引导:第一,要有意多带孩子参加各种人际交往活动,引导他观察人际交往的正确表现和规则。第二,在幼儿园群体生活的条件下,多设计各种内容的角色游戏,安排孩子扮演不同的角色,模拟、学习角色的交往特点和规则。第三,鼓励而不是限制孩子的玩伴交往。
孩子怎样思考和解决问题
人思考和解决问题使用的思维方式有3种:感知动作思维、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它们不是同时出现,而是有先后之分的。
在幼年期,孩子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并不发达,主要靠前两种思维方式思考和解决问题。
孩子出生的头一年,连感知动作思维也不明显,主要凭借感官,凭借直接的感觉和知觉认识世界。尝了奶,知道它是甜的;看到玩具,感知它的色彩和形状(尽管不知名称);拉动一块台布,就可以看到台布上的玩具也随台布逐渐靠近自己。
通过一年生活的积累,在复杂的知觉认识的基础上,孩子出现了人类低级的思维方式,即感知动作思维。这种思维方式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其一,思维过程离不开孩子自身的感知动作和活动;其二,思维过程离不开感知动作的对象。孩子只能在摆弄物体的动作过程中思维,而不能在动作之外思维。比如,孩子手里有一个娃娃,他会在玩娃娃的过程中拍娃娃睡觉,或者给娃娃喂饭。如果娃娃被拿走了,换成一辆玩具汽车,他又会想到要开玩具汽车。由于受到感知形象和动作的限制,这时候孩子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范围很窄小,而且很肤浅。
从第一年到第三年,孩子通过3年生活的积累,头脑里保存了许多具体事物和情景的形象(我们称之为表象),开始出现更高一级的思维方式——具体形象思维。
这种思维方式有个基本特征,它依靠孩子头脑中保留的各种事物和情景的表象,以及表象间的联想思考和解决问题。由于不再受感知的动作和动作对象的束缚,孩子思考问题的局限性减小,思路更开阔,思维的概括化程度也提高了。
为了发展孩子的具体形象思维能力,父母的任务是:首先,尽量帮助孩子丰富头脑中的实物表象和情景表象;其次,创造各种解决问题的情景,让孩子尽量多地做表象的联想,学习如何解决问题;最后,创设问题情景,让孩子思考如何解决。
除了大量的具体形象思维表现外,孩子的思维逐渐开始出现概念,并利用概念进行抽象逻辑思维,但它不是幼儿时期主导的思维方式,它的大量出现和走向成熟,是在小学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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