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告状的高昂代价
孩子所在的班里,流行一种相互“监督”的方式,即:相互告状。
一次我到学校,正赶上课间。 老师办公室的门差点被孩子们给敲破。一个个都进来状告着xxx碰了我一下,xx拿了xxx的铅笔;又有: xx说我象个丑小鸭,xxx把纸扔到了地上, 简直无奇不有。
我惊呆了,也理解了平日孩子跟我说的烦恼。
他说,他不喜欢班集体,因为这里都是“叛徒”和“小人”。 那时我很吃惊,觉得孩子过于苛刻的看待同学间的关系了,更觉得他不懂宽容。
他说,某同学本来和他是朋友,但转脸就告发他没带音乐书的事(因为这样可以得到老师表扬);某同学不与他坐一处,但却一直暗中观察他。待他与另一同学争抢一本画书时,该同学却一路小跑的去敲老师的门了。
老师来批评了我儿子,说为什么与同学打闹? 要求他向那个争抢画书的孩子道歉。
事后儿子说,其实他们并没真的不友好,只是抢了一下东西,就遭老师批。更可气的是,他们是被告发的!
我当时觉得无奈,只对他说不能与同学打闹的话;
可想想,这样的相互告状,对哪个孩子能产生好影响呢?
很多父母已经在抱怨,但大家也没办法(去和老师谈),都觉得这是挑战性太强的事,谁愿意牺牲自己(连带自己孩子)?
老师,或可通过这种形式来更好的监控孩子们的行为,确保不出意外,减少意外;
但毕竟这不是好方法。
秦始皇焚书坑儒时期,就是运用的相互诬告之法,最后受牵连的是实际有关人员的数陪之众——凡有嫌疑的均被斩首。
同学之间,该有这样相互监督的任务吗? 总觉得老师使用此法,是把自己的任务下达给了全体同学,
而完成的代价就是,友谊的覆灭,信任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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