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爱缺失 孩子遭殃
如今,越来越多的孩子长期在父亲缺席的家庭中度过其童年和青少年时期。父亲淡出家庭生活的原因可能是外出打工挣钱,可能是因职业的特殊性而无法常回家,可能是离婚把孩子留给了女方,也可能是另有新欢而拒绝归家。总之,今天事实上的单身母亲与缺少父爱的孩子相依为命的情形,在城市和农村都屡见不鲜。至于这种人生经历会给孩子造成怎样的后患,至今很少得到研究,更未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关注。
不久前,在广州召开的第八届家庭问题研讨会上,读到天津社会科学院关颖教授的一篇调查报告,其中谈到少年犯罪者中,认为父母关系不好的占34.89%,而对照组的普通孩子中只占9.9%。2007年12月初重庆晚报登了一则消息,称发现12个离家出走而落入毒犯之手的少男少女,组成了一个“荡在社会上的团伙”,他们全都来自无父的家庭。我本人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一项抽样调查,发现夫妻离婚后85%的孩子是由女方抚养的;某市一个犯罪团伙有26个男孩,其中19个来自由母亲或爷爷奶奶抚养的家庭。当然,仅仅根据这些零星的数据,是远远不能说明我国现存实际问题的。
笔者带着探索的兴趣查阅国外的这类研究资料,发现美国社会科学界已有一项极为令人惊叹的发现。那是2003年2月14日西方情人节之际,13位来自美国几所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权威学者联名发表的一个研究报告,题为《 why marriage matters ? 》(婚姻为什么重要?)。报告称,从1970年到1984年出生的孩子,只有50%能与亲生父母共同生活到17岁;1979年,有20%的离婚男人没有去探望过自己的孩子;1981年,父母离婚后的青少年中,有52%一年里未见过父亲。以后的情形越来越糟。1990年,全美18岁以下的孩子中,有36%不能与父亲生活在一起,50%的美国儿童在每晚上床前见不到父亲。实际上,在美国,离婚已成为孩子丧失父爱的首位原因,而不是战争或其他意外死亡。
该研究报告对儿童和青少年丧失父爱的后果所做的几点结论是发人深省的。例如,第一,在种族、母亲教育、邻里条件及认知能力都相似的情况下,单身母亲养育的男孩犯罪率比双亲家庭的男孩高出一倍;第二,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的女孩,未婚生育概率是双亲家庭少女的4倍;第三,单亲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后来的离婚概率比双亲家庭中长大的孩子高2倍;第四,与继父生活在一起的学龄前儿童,遭遇性强暴的人数比与亲生父母生活的儿童高40倍。性强暴当然不完全来自继父,而是因为继父不象亲生父亲那样注重保护孩子。
该报告还对单亲家庭中成长的儿童、青少年的健康、学业、酗酒、吸毒、受虐待、自杀等等问题与双亲家庭的孩子作了比较,得出的结果均是负面的。
该报告的撰写者之一,美国新泽西州罗杰斯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大卫·波彭诺(david popennoe)还引述了一项研究结果:美国60%的强奸犯来自没有父亲的家庭;72%的未成年杀人犯是在父亲缺席环境中长大的;70%的长期服刑犯人没有父亲来探视过。波彭诺教授指出,许多年来,人们对父母共同抚养孩子的优势已持有相当一致的看法。尽管双亲家庭也有父母不尽责的,单亲家庭的孩子也有健康成长的,但这少数情形却无法否定普遍规律。他认为,对父亲角色的重新认识既不能忽视传统的家庭养育与教育模式,更不能忽视现代社会的那些独特与复杂的因素,例如妇女的新型角色以及抚养孩子对父亲具备某种特殊素质的要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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